适用范围:全国(不含港澳台)
效力级别:规范标准
有 效 性:有效
实施日期:
miniata)盆花质量等级划分标准见表21
5 检测方法
5.1 抽样
5.1.1 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同一批次的产品作为一个检测批次。
5.1.2 样本应从提交的检查批中随机抽取,单位产品以盆计.
5.1.3 对成批的盆花产品进行检测时,整体效果、花部状况、茎叶状况、花色、冠幅、株高、花径、盆径、盆高、病虫害、缺损分别按5.2.1?5.2.5的规定,其检验样本数和每批次合格与否的判定,均执行GB/T2828——1987中的一般检查水平I,按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执行,其合格质量水平(AQL)为15。见表22。
5.2 检测
5.2.1 整体效果、花部状况、茎叶状况通过目测检验.
5.2.2 花色按照英国皇家园艺学会色谱标准(Colour Chart,the Royal Horticulural Society,London)检验纯正度。
5.2.3 冠幅、株高、花径、盆径、盆高用直尺测量,单位厘米。
5.2.4 病虫害:检查植株上是否有销往地区或国家规定的危险性病虫害的病状,并进一步检查是否带有该病的病原菌或虫体和虫卵,必要时可作培养检查。
5.2.5 缺损:通过目测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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