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全国(不含港澳台)
效力级别:部委规章
有 效 性:有效
实施日期:
森林抚育规程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林冠郁闭后到主伐利用前森林的抚育方法、基本要求与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不同起源、不同经营强度的用材林以及防护林、特种用途林。
本标准不适用于经济林。
2术语
2.1森林抚育foresttendingoperations
幼林郁闭后到主伐利用前围绕培育目标所采取的营林措施的总称。
2.2抚育采伐(间伐)tendingfelling
根据林分发育、自然稀疏规律及森林培育目标,适时伐除部分林木,调整树种组成和林分密度,改善环境条件,促进保留木生长的一种营林措施。
2.3人工林plantation
用植苗、播种、扦插和其他各种人为措施培育而成的森林。
2.4天然林naturalforest
由天然更新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包括补植)所形成的森林。
人工起源而被大量野生苗侵入,群落外貌、结构与天然林相似的林分按天然林处理。
2.5霸王树wolftree
在天然林中,散生于林层上方,树冠庞大、用材价值不高,影响主林木正常生长的树木。
3总则
3.1森林抚育的目的是调整树种组成与林分密度,平衡土壤养分与水分循环,改善林木生长发育的生态条件,缩短森林培育周期,提高木材质量和工艺价值,发挥森林多种功能。
3.2抚育采伐是森林抚育的中心环节。人工整枝、林地管理是森林抚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根据社会经济条件,森林的生长发育状况与培育目标将各种抚育措施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应用到营林生产中,建立起优质高产的森林产业。
3.3用材林,特别是集约经营用材林(含工程造林中的用材林)最主要的营林措施是抚育采伐。在进行抚育采伐时,要严格按管理程序操作,切实保证作业质量,严禁借抚育为名攫材,采好留坏,破坏森林资源。
4林木分级标准
4.1人工林及天然林中的单层同龄纯林林木分为5级:
4.1.1Ⅰ级木(优势木)dominant
该级林木的直径最大,树高最高,树冠处于主林冠层以上,几乎不受挤压。
4.1.2Ⅱ级木(亚优势木)codominant
直径、树高仅次于优势木,树冠形成林冠层的平均高度,侧方多少会受到挤压。
4.1.3Ⅲ级木(中等木)intermediate
直径、树高均为中等大小,树冠能伸到主林冠层,但侧方受挤压。
4.1.4Ⅳ级木(被压木)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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