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登录 ·迷你门户版 | 收藏到QQ/TM ·WAP手机版 ·繁體版 ·iBloginfo ·RSS订阅 高级搜索
猫咪 | 狗狗 | 观赏鱼 | 观赏鸟 | 龟龟 | 宠物兔 | 宠物鼠 | 蟋蟀 | 蜥蜴 | 异宠 | 花卉 宠物库 | 法律库 | 百宝箱 | 影院
新闻 | 百科 | 饲养 | 繁殖 | 训练 | 美容 | 产品 | 诊所 | 创业 供求 | 商城 | 名片库 论坛 | 博客 | 播客 | 相册
  您现在的位置: 走进宠物网 >> 养宠法规 >> 生态环境 >> 法律正文
苏州市城市绿化条例(修订)
http://law.intopet.com 日期:1997-11-15 来源:走进宠物网 编辑:怪鸭兽 阅读:
适用范围:江苏省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
有 效 性:有效
实施日期
砍伐、移植、截干五株以下树木,区属单位内的树木,私有树木,由所在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苏州市区主干道上的树木和非主干道上五株以上的树木,市属单位内的树木,居住区内的树木和其他树木,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县(市)范围内的树木,由县(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损害城市绿化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
  (一)在草坪、花坛、绿地内设摊搭棚、堆物堆料、乱倒乱扔垃圾、取土堆土、排放污水污物、晾晒衣物;
  (二)在树干上刻划、钉钉、缠绕铁丝;
  (三)践踏绿地、攀折树枝、采花摘果、剪取种条、偷取草花盆花;
  (四)其他损害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条 在城市公共绿地及其外围20米范围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设置广告牌,必须经市、县(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设置。

  第二十一条 城市中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应当严加保护,调查立档,作出标志,由县(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散生在单位和居民庭院里的古树名木,在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技术指导下,分别由单位指定专人和个人负责管护。
  古树名木严禁移植、砍伐,对因特殊需要必须移植的古树名木,应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鉴定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由绿化专业队伍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城市中新建各类管线应当避让现有树木。确实无法避让的,在设计中及施工前,有关部门应当会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保护措施。
  供电、邮电、路灯、市政、公用、消防等部门维护管线需要修剪树木或者砍伐、移植、截干、切根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委托绿化专业队伍按照兼顾管线安全使用和树木正常生长的原则实施。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树木危及管线、交通、公民生命等安全时,有关单位需立即砍伐或者截干、修枝的,可先行处理,并于事后2日内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补办手续。

第五章 经 费

  第二十三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在每年度的城市建设维护费中,应当按省规定的比例拨款用于城市绿化建设和管护。风景名胜区和公园的建设基金,应列入城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基本建设投资中安排。

  第二十四条 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绿化配套费,应在建设项目总投资中列支。

  第二十五条 居住区管理机构管理居住区绿地的管护费用,在新村统管费中按一定比例提取。

  第二十六条 经过批准临时占用绿地的绿地占用费和移伐城市树木的绿化补偿费,根据审批权限,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收取。

  第二十七条 绿化配套费、易地绿化费、绿化补偿费、绿地占用费的收费标准,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城市物价和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按上级有关规定核准。
  绿化各项费用,应单独立项,专户储存,用于绿化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绿化各项经费的使用,必须接受本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

第六章 罚 则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一)越权审批设计方案的,给予批评警告,责令其改正,造成损失的,负责赔偿。
  (二)任意降低工程项目绿化用地比率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处以该项绿化工程总造价50%的罚款。
  (三)擅自变更城市绿地使用性质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补交占用绿地费,并按占用绿地费的20%处以罚款,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办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不按标准缴纳易地绿化费的,由市、县(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并处应缴费用的20%的罚款。
  市、县(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不按期完成易地建设任务的,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相关法律
天津市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
城市绿化条例
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
 频道热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北京市养犬审批、登记、年度注册管
 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
 杭州市单位和个人办理《养犬许可证
 上海《犬类准养证》申办对象资格
 台湾动物保护法(2004年修订)
 犬猫输入检疫作业办法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
 北京市犬类防疫管理办法
 沈阳居民如何申办《养犬许可证》
 栏目热门
 成都市公园条例
 湖南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
 山东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
 湖北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
 河南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森林和野
 贵州省实施《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
 贵阳市林业绿化局、贵阳市工商行政
 青海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
 上海市崇明东滩鸟类自然保护区管理
Googleintopet.com
发帖子][写日志][RSS订阅][iBloginfo][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发表评论
姓名: * 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内容:
养宠法规--全国最全的宠物法律库Law.IntoPet.com

台湾滑蜥

拉达克滑蜥

山滑蜥
[猫咪]
顿斯科伊猫狮子猫加州闪亮猫
[狗狗]
班道戈犬比熊约克夏豹犬
[水族]
黄金战船黄狗头虎皮鱼
[鸟类]
红脸牡丹鹦灰背椋鸟紫背椋鸟
[龟龟]
密西西比红巨型侧颈龟草原侧颈龟
[兔兔]
塞北兔太行山兔灰栗兔
[鼠鼠]
花鼠黑线仓鼠日本飞鼠
[蟋蟀]
黄脸油葫芦黄斑钟蟋蟀虎甲蛉蟋
[蜥蜴]
台湾滑蜥拉达克滑蜥山滑蜥
 青岛战船水族工作室(
 山西龙城藏獒养殖基地
 嘉定养殖场
 佛冈金茂特种养殖有限
 东方慧蛐蛐罐生产基地
 北京益强生科技有限公
 郑州南方宠物用品有限
 北京迅盟胜创科技发展
 中德合作 群翔(中国
 北京绿友时代园林机械
 淮安民生园艺工程有限
 上海意建晴宠物鸟具用
 通州市富典纺织服饰有
 香香宝贝
 郑州宠物家园
 靓宝贝宠物美容院
 山东啸天宠物职业培训
 全国宠物行业技能培训
 工作犬训练基地
 美好华夏宠物培训
 北京国都宠物乐园
 陶然江亭观赏鱼花卉市
 北京爱斯达名犬交易市
 广东南海大沥新城南宠
[猫咪]
 14公斤巨型宠物猫每只
 狗妈妈收养流浪猫 用
[狗狗]
 女子为死亡爱犬路边搭
 宠物狗产下“猫崽” 
[水族]
 两万锦鲤鱼入北海防止
 美国:鲸鱼搬家乘飞机
[观鸟]
 预防禽流感鸽子也打针
 美国男子为帮宠物鸽“
[龟龟]
 一条道上跑到黑的温室
 宠物店小骗术:氯化铜
[兔兔]
 奇怪!白兔长出四颗獠
 中国首批转基因兔山东
[鼠鼠]
 龙猫可爱之极的宠物
 内地身价上亿富豪赴台
[蟋蟀]
 “斗蟋蟀”国粹冀正名
 迷上捉蟋蟀 38年痴心
[蜥蜴]
 变色龙用长舌捕捉蟋蟀
 奇!眼睛会喷血的冠状
[异宠]
 美11岁少年射杀巨型野
 南美高原发现紫色蛙等
[花卉]
 组合盆栽展台 福寿双
 绿化启用‘金娃娃’京
[创业]
 国家出台“宠物美容师
 南通观赏鱼跃出国门 
[影院]
 让我来救救你——共同
 宠物训养百科
[供求]  寻求绿毛龟在北京的买主
[商城]
 康多乐成犬犬粮(牛肉
 便携式宠物水壶500ml
[工具]  水族箱综合计算器 水族箱容积计算器
关于我们 | 广告合作 | 隐私条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会员中心 | 帮助中心 | 意见反馈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 IntoP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走进宠物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摘编或者复制。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256号院万润风景小区3号楼1单元104室 邮编:100073 电话:010-63353733 京ICP备05055013号
旗下网站
走进宠物网 走进数码网
走进旅游网 走进广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