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浙江省
效力级别:规范标准
有 效 性:有效
实施日期:
M。草种基本纯,草坪覆盖率应大于90%,中心区不得有空秃现象。草高不得超过10CM。
设施、卫生完好,无损,整洁。基本完好,整洁。有必要设施,无沉积垃圾
2.5一级绿地、二级绿地要求达到一级养护标准,三级绿地要求达到二级以上养护标准。
3行道树养护标准
3.1总体标准:指行道树养护的整体质量,内容有养护质量、树木存活率、设施维护、土肥标准、病虫害防治标准及管理标准。
3.1.1养护质量:
3.1.1.1植株树冠丰满、完整、茂盛,骨架均匀、树干挺直,具有一定的遮荫及观赏效果。叶片正常,在正常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
3.1.1.2植株无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并生枝、交叉枝、下垂枝、枯枝、伤损枝、碰线枝;及时抹芽,主干及一级枝不定芽不超过15cm;对倾斜老树要控制倾斜度,并逐渐扶正。
3.1.1.3行道树要有群体特色效果,选用的品种、规格相对统一,补植树品种、规格(树高一致,胸径误差≤20%)也应保持一致,树冠必须保留骨架(3--4根一级主枝)
3.1.1.4有防台措施,对危树及时采取修枝、加固或申报更换等措施,遇灾害性天气及时组织进行抢扶。
3.1.2树木存活率:
新栽行道树存活率95%以上,行道树保存率100%。无死株、无缺株。
3.1.3设施维护:
3.1.3.1树穴有侧石,有平整盖板或种植地被植物,黄土不裸露。
3.1.3.2树木支撑规范、统一,无断桩、坏桩,桩位扎缚规范化。
3.1.4土肥标准:
栽培基质应具有一定的透水、透气、保肥能力;每年冬季施有机肥一次,每次用腐熟豆饼1公斤/株;石砾含量中,其粒径≤5cm,含量≤10%;PH值为6.0—7.8之间;有效土层(长、宽、深)≥100cm;有机质含量≥25g/kg。
3.1.5病虫害防治标准:
基本无病虫害危害迹象。
3.1.6管理标准:
3.1.6.1树穴无杂草、垃圾和其他杂物,树干无钉子、铁丝等破坏树木生长的东西。
3.1.6.2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档案资料完整、详尽,对行道树的基础资料、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入档;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3.2具体养护标准
分级标准类别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
生长势好正常基本正常
叶片健壮,在正常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正常,较严重黄叶,焦叶,卷叶的株数在2%以下。基本正常,较严重黄叶,焦叶,卷叶的株数在10%以下。
枝干健壮,无明显枯枝死杈。正常,无明显枯枝死杈。基本正常。
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内膛不乱,通风透光。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匀,通风透光。90%以上的树冠基本完整,有绿化效果。
分级标准类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