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北京市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
有 效 性:有效
实施日期:
条的规定。
4.13为了改善植物生长条件,建议在植物根系主要分布层以上,使用人工配比基质(湿容重约为850~1200kg/m3)。其主要技术指标包括肥力要求、蓄水能力、孔隙容积、营养物质、渗透性能、空间稳定性(充分的根系生长空间),排水顺畅、通气保肥,pH值应在6.8~7.5之间。(见附录Ⅲ表2)
4.14 地下设施覆土绿化的植物选择应根据北京地区植物规划的要求,按照地面绿化的标准进行。以选择生长特性和观赏价值相对稳定的乡土植物为主,适当使用引种驯化成功的新优植物。
4.15 为保证植物正常生长和减少植物根系对建筑防水层的影响,应根据地下设施覆土厚度选择相应的植物种类。
4.16 地下设施覆土绿化的灌溉一般应选择喷灌或滴灌系统。
4.17 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应对较大乔木采用人工固定树木根系的方法进行固定处理。常用的植物固定技术可参见附录Ⅲ中图2、3所示。
4.18 地下设施覆土绿化中园路、铺装应采用素土分层夯实方式做基础,断面呈梯形结构,以保证园路、铺装的稳定性。其垫层应采用级配砂石、无机料,一般不宜用三七灰土垫层。
4.19 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养护管理除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213-200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执行外,还应定期观察、测定土壤含水量,并根据墒情及时补充水分;根据不同季节和植物生长周期,及时测定土壤肥力,有针对性地进行土壤追肥;定期检查排水系统,确认覆土绿化土壤状况良好。
4.20 如受条件制约,难以采取以上技术措施实施地下设施覆土绿化的,可参考屋顶绿化技术实施绿化。
附录Ⅰ 本指导书条文说明
为便于从事建筑设计、地下设施覆土绿化设计、施工管理等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在使用本指导书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特按照文本文件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指导书的条文说明,供使用者参考。
4 地下设施覆土绿化技术
4.1 由于地下设施覆土绿地植物生长的特殊环境,植物造景必须重视植物材料选择。
4.5 为了防止降水集中对排水层和防水层产生压力。为了更好地排水,顶层必须设计适当的排水坡度,地下设施覆土绿化之前,必要时应进行二次防水处理。
4.6 由于受到地下设施的阻断,覆土绿化的植物无法通过土壤毛细管上升作用吸收到生长所需的地下水。因此,根据CJJ 48-92《公园设计规范》附录四栽植土层厚度的要求,覆土厚度应满足植物生长的要求,保证绿化的长期效果。
4.10 铺设隔根层向建筑侧墙面延伸,是为了防止植物根系从侧墙接缝等处穿透防水层。
4.11 过滤层除级配砂石、细沙等材料外,也可使用双层土工织物材料,下层为具有过滤作用的无纺布材料(聚丙烯或聚酯材料),100~150g/m2;上层是兼有蓄水功能的蓄水棉,200~300 g/m2。
4.17 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固定植物的目的是避免植物因风倒伏或受损。由于北京四季分明,其中三季多风干燥,冬季温度较低,风对植物的影响较大。
附录Ⅱ 本指导书编写说明
针对目前北京地区城市绿地内地下设施覆土绿化日益增多的情况,为减少地下设施对绿地功能、效益的影响,必须采取技术措施,保障绿化效果。
目前根据北京城市气候条件,对本地区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开展的专门研究尚不够深入系统,只能整合国内外现有成果和本地区实施覆土绿化的初步经验,提出地下设施覆土绿化指导书,待进一步研究和实践后不断完善。
附录Ⅲ 指导书相关参考图、表
表1.
地下设施覆土绿化植物根系生长适宜的覆土厚度一览表
大乔木根系生长 150~300cm
中、小乔木根系生长 100~150 cm
大灌木根系生长 60~80 cm
小灌木根系生长 40~50 cm
宿根
花卉根系生长 30~50 cm
一、二年生花卉根系生长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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