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全国(不含港澳台)
效力级别:规范标准
有 效 性:有效
实施日期:
4.2.6 药害:目测评定。
4.2.7 检疫性病虫害:检查花、枝、叶上是否有销往地区或国家规定的危险性病虫害的病状,进一步检查其是否带有该病原菌的生体或虫卵。必要时可作培养检查。
4.2.8 冷害:通过花瓣和叶片的颜色来目测判断;也可通过瓶插观察花朵是否能正常开放来判断。
4.2.9 机械伤害:目测评定。
4.2.10 采切标准:目测评定。
4.2.11 保鲜剂:通过化学方法检测是否使用了保鲜剂和保鲜剂的主要成分。
5 包装、标志、贮藏和运输
5.1 包装:各层切花反向叠放箱中,花朵朝外,离箱边5cm;小箱为10扎或20扎,大箱为40扎;装箱时,中间需捆绑固定;纸箱两侧需打孔,孔口距离箱口8cm;纸箱宽度为30cm或40cm。
5.2 标志:必须注明切花种类、品种名、花色、级别、花茎长度、装箱容量、生产单位、采切时间。
5.3 贮藏:需要贮藏两周以上时,最好干藏在保湿容器中,温度保持在-0.5~0℃,相对湿度要求
85%~95%。可选用0.04~0.06mm的聚乙烯薄膜包装,贮藏结束后,要求采用花期控制处理。
5.4 运输:温度要求在2~8℃,空气相对湿度保持在85%~95%。近距离运输可以采用湿运(即将切花的茎基用湿棉球包扎或直接浸入盛有水或保鲜液的桶内);远距离运输可以采用薄膜保湿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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