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全国(不含港澳台)
效力级别:行政许可
有 效 性:有效
实施日期:
【设定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收到签字盖章的《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测申请表》、《检测协议书》、符合检测要求的送检样品、相关资料和检验所需费用后,并通过合同评审。
【报送材料目录】
1、《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测申请表》和《检测协议书》一式两份(打印或签字笔填写,不能涂改);
2、样品中文使用说明书(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样品;
4、检测费用。
【报送材料说明】 见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
【办理流程】
1、客户提出检测申请,并填写《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测申请表》。
2、受理人员根据客户需求和环境所实验室的检测能力进行合同评审,同时根据检测要求检查送检样品状况(包括外观、数量、型号、规格等)和配件资料的完整性,在评审过程中须解决检测合同与客户要求、实验室检测能力之间的所有差异。
3、通过合同评审,受检室向客户发放《样品检验收费通知单》,客户按照收费通知单交纳检验费用,凭《样品检验收费通知单》在受理员处签署《检测协议书》并获取《检验受理单》。
4、受理人员按照检测流程分配检测任务,出具检验报告。
5、客户凭《检验受理单》和《检测协议书》领取检验报告。
6、客户如对检测结果有疑义,可向质量控制处提出投诉申请。
【承办部门】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办理时限】
见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
【联系方式】 (010)67791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