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江苏省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
有 效 性:有效
实施日期:
4)项目监理部及时将《材料、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植物材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连同《***绿化工程苗木清单》递送建设单位;
5)对大批量的色块灌木,除了按规定抽检的数量外,专业监理工程师也可以采取旁站的方法,对数量进行复查,还可以抽查一定数量的植物材料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6)对大树(胸径15CM以上的常绿树,25CM以上的落叶树)或特大树木,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采取事前控制,深入苗源地考察、指导选苗、号苗、起苗、包扎、装运等工作;对不符合质量规格要求的植物材料进行严格控制,严格把关,严禁任何不合格的苗木进场。
7)对大树或特大树监理部都要对其株株测定,并按不同标段分类登记。
七、种植土质量控制要点
(一)种植土质量控制要点
1、种植土壤及地下水位深度必须满足种植植物的生长要求,并达到施工规范的要求;
2、严禁在种植土层下有不透水层,若遇有不透水层必须粉碎、穿孔、开排水沟或垫碎石;
3、推土机碾压堆土、造山、改造地形后必须用掘土机抓松;
4、地下水位过线(50CM),必须做好排水设施处理;
5、建筑垃圾太多的土壤、盐碱地、重粘土、粉砂土及含有有害园林植物生长成份的土壤,必须局部或全部更换种植土;
6、种植土必须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种植土回填结束,上复15CM营养土,配比为鸡粪:山泥:河沙=1:3:1。鸡粪要腐熟。草皮种植区复营养土10CM厚,再复5CM河沙;
7、种植土土层厚度必须满足不同植物根系正常发育生长所需:
(1)深根乔木:150CM,浅根乔木:100CM;
(2)灌木(大)90CM,灌大(小)45CM;
(3)草坪30CM以上,花坛30CM以上;
8、园林植物种植土的质量标准
(1)花坛土:PH值=6.0-7.5;EC值(mmho/cm)0.50-1.00;有机质(%)≥2.5;容重(g/cm3)≤1.20;有效土层≥30cm,石砾粒径(cm)≤1,含量<8%;
(2)树穴土:PH值=6.5-7.8;EC值(mmho/cm)0.35-0.75;有机质(%)≥2.0;容重(g/cm3)≤1.30;有效土层>100cm,灌木≥60cm;
(3)草坪土:PH值=6.5-8.0;EC值(mmho/cm)0.35-0.75;有机质(%)≥1.5;容重(g/cm3)≤1.30;有效土层≥30cm;
9、地形的改造
⑴地形改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⑵峰、谷、脊、坡的位置及走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⑶地形改造的标高必须在允许偏差之内,即>100cm,允许偏差±5cm;100-300cm,允许偏差±20cm;>300cm,允许偏差±50cm;
⑷地形改造后的种植地,必须做到坡度恰当,无积水,无严重水土流失;
⑸地形改造后的种植地,若采用地下管道排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⑹种植土中影响植物生长发育的石砾、瓦砾、、砖块,树根、杂草根、玻璃、塑料废弃物、泡沫等混杂物,施工企业必须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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