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登录 ·迷你门户版 | 收藏到QQ/TM ·WAP手机版 ·繁體版 ·iBloginfo ·RSS订阅 高级搜索
猫咪 | 狗狗 | 观赏鱼 | 观赏鸟 | 龟龟 | 宠物兔 | 宠物鼠 | 蟋蟀 | 蜥蜴 | 异宠 | 花卉 宠物库 | 法律库 | 百宝箱 | 影院
新闻 | 百科 | 饲养 | 繁殖 | 训练 | 美容 | 产品 | 诊所 | 创业 供求 | 商城 | 名片库 论坛 | 博客 | 播客 | 相册
  您现在的位置: 走进宠物网 >> 养宠法规 >> 水族渔业 >> 法律正文
远洋渔业企业远洋渔业外汇收支管理暂行规定
http://law.intopet.com 日期:2003-7-10 来源:走进宠物网 编辑:怪鸭兽 阅读:
适用范围:全国(不含港澳台)
效力级别:部委规章
有 效 性:有效
实施日期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鼓励远洋渔业企业合理开发利用公海和他国渔业资源的方针、政策,促进我国远洋渔业的进一步发展,加强和规范远洋渔业外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按规定分别负责制定远洋渔业企业外汇收支的管理政策以及日常审核与监管工作;农业部和远洋渔业企业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以下简称“渔业管理部门”)配合外汇局对远洋渔业企业的远洋渔业外汇收支申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 经农业部批准获得“农业部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的远洋渔业企业远洋渔业项下生产及销售环节的外汇收支行为,适用本暂行规定。

  第四条 远洋渔业企业在境外销售渔货所得的净收入应当按规定及时调回境内。远洋渔业企业每年第一季度前应当向所在地外汇局如实申报上一年度远洋渔业应收以及实际收回外汇数量,并就其外汇收支的情况向外汇局进行申报和解释。

  第五条 远洋渔业企业远洋渔业生产和销售项下外汇支出,应当首先使用自有外汇,自有外汇不足支付的,方可按规定向外汇局申请购汇支付。

  根据海关总署和农业部有关运回自捕水产品不征税的规定,外汇局只对远洋渔业企业运回部分自捕水产品而产生的外汇缺口部分供汇。

  远洋渔业企业为弥补外汇缺口所购外汇不得超过其运回自捕水产品的价值总额。

  第六条 经外汇局批准,远洋渔业企业可以开立用于远洋渔业收支的外汇专用账户。已有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的远洋渔业企业,不得再开立外汇专用账户。远洋渔业企业外汇专用账户的收入范围为境外汇入的远洋渔业生产、销售项下外汇收入。其支出范围为远洋渔业生产、销售项下外汇支出以及外汇局批准的其他支出。

  第七条 农业部应当将获得“农业部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的远洋渔业企业名单和项目批件送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国家外汇管理局应当将获得“农业部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的企业名单通知有关分局。

  获得“农业部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的远洋渔业企业应当将拥有远洋捕捞船舶的数量、船名船号、吨位、生产区域、主要捕捞品种、年捕捞总量(不得使用标准吨折算)以及拟运回自捕水产品数量等情况向所在地外汇局备案。

  第八条 远洋渔业企业每年第一季度前应当根据海关总署和农业部有关远洋渔业企业运回自捕水产品不征税的规定,按照《远洋渔业企业运回自捕水产品申报单》上申报的真实情况,结合其境外销售自捕水产品的情况,认真核定上年度远洋渔业外汇收支和外汇缺口情况,真实填报《年远洋渔业企业远洋渔业外汇收支申报单》(以下简称《申报单》),并上报所在地渔业管理部门。《申报单》须加盖企业印章,企业法人代表或者委托人须在“郑重声明”栏中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申报单》一式三联,远洋渔业企业、外汇局、渔业管理部门各一联,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设计,各外汇局自行印制。

  第九条 渔业管理部门在远洋渔业企业申报的基础上,对远洋渔业企业远洋渔业外汇收支和外汇缺口的整体情况进行认定,并在《申报单》外汇局留存联上加盖公章。

  第十条 远洋渔业企业所在地外汇局根据远洋渔业企业自行申报并经渔业管理部门认定的《申报单》外汇局留存联上载明的该远洋渔业企业上一年度远洋渔业外汇收支的缺口情况,结合远洋渔业企业上一年度实际用汇情况以及其外汇账户余额情况,核定各远洋渔业企业当年购汇的最高限额。

  新增并获得“农业部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的远洋渔业企业,外汇局可以根据同等规模其他远洋渔业企业的最高购汇金额核定其本年度购汇最高限额。

  第十一条 外汇局核定远洋渔业企业年度最高购汇限额后,应当在该远洋渔业企业《年远洋渔业企业远洋渔业购付汇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上相应栏目中签注最高购汇限额并加盖外汇局印章。

  《登记表》一式三联,远洋渔业企业、外汇局以及渔业管理部门各一联,格式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设计,各外汇局自行印制。

  第十二条 远洋渔业企业应当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

[1] [2] 下一页

 相关法律
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
农业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国水生生物资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海洋与渔业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员发证规定
贵州省渔业条例
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
吉林省渔业管理条例
天津市渔业管理条例(2005年修订)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
 频道热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北京市养犬审批、登记、年度注册管
 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
 杭州市单位和个人办理《养犬许可证
 上海《犬类准养证》申办对象资格
 台湾动物保护法(2004年修订)
 犬猫输入检疫作业办法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
 北京市犬类防疫管理办法
 沈阳居民如何申办《养犬许可证》
 栏目热门
 渔业保护条例第171章
 海鱼(统营)条例第291章
 海鱼养殖条例第353章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
 农业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国水生生物
 广东省重要水生动物苗种亲体管理规
 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海洋与渔业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
 河北省渔业管理条例
Googleintopet.com
发帖子][写日志][RSS订阅][iBloginfo][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发表评论
姓名: * 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内容:
养宠法规--全国最全的宠物法律库Law.IntoPet.com

台湾滑蜥

拉达克滑蜥

山滑蜥
[猫咪]
顿斯科伊猫狮子猫加州闪亮猫
[狗狗]
班道戈犬比熊约克夏豹犬
[水族]
黄金战船黄狗头虎皮鱼
[鸟类]
红脸牡丹鹦灰背椋鸟紫背椋鸟
[龟龟]
密西西比红巨型侧颈龟草原侧颈龟
[兔兔]
塞北兔太行山兔灰栗兔
[鼠鼠]
花鼠黑线仓鼠日本飞鼠
[蟋蟀]
黄脸油葫芦黄斑钟蟋蟀虎甲蛉蟋
[蜥蜴]
台湾滑蜥拉达克滑蜥山滑蜥
 青岛战船水族工作室(
 山西龙城藏獒养殖基地
 嘉定养殖场
 佛冈金茂特种养殖有限
 东方慧蛐蛐罐生产基地
 北京益强生科技有限公
 郑州南方宠物用品有限
 北京迅盟胜创科技发展
 中德合作 群翔(中国
 北京绿友时代园林机械
 淮安民生园艺工程有限
 上海意建晴宠物鸟具用
 通州市富典纺织服饰有
 香香宝贝
 郑州宠物家园
 靓宝贝宠物美容院
 山东啸天宠物职业培训
 全国宠物行业技能培训
 工作犬训练基地
 美好华夏宠物培训
 北京国都宠物乐园
 陶然江亭观赏鱼花卉市
 北京爱斯达名犬交易市
 广东南海大沥新城南宠
[猫咪]
 14公斤巨型宠物猫每只
 狗妈妈收养流浪猫 用
[狗狗]
 女子为死亡爱犬路边搭
 宠物狗产下“猫崽” 
[水族]
 两万锦鲤鱼入北海防止
 美国:鲸鱼搬家乘飞机
[观鸟]
 预防禽流感鸽子也打针
 美国男子为帮宠物鸽“
[龟龟]
 一条道上跑到黑的温室
 宠物店小骗术:氯化铜
[兔兔]
 奇怪!白兔长出四颗獠
 中国首批转基因兔山东
[鼠鼠]
 龙猫可爱之极的宠物
 内地身价上亿富豪赴台
[蟋蟀]
 “斗蟋蟀”国粹冀正名
 迷上捉蟋蟀 38年痴心
[蜥蜴]
 变色龙用长舌捕捉蟋蟀
 奇!眼睛会喷血的冠状
[异宠]
 美11岁少年射杀巨型野
 南美高原发现紫色蛙等
[花卉]
 组合盆栽展台 福寿双
 绿化启用‘金娃娃’京
[创业]
 国家出台“宠物美容师
 南通观赏鱼跃出国门 
[影院]
 让我来救救你——共同
 宠物训养百科
[供求]  寻求绿毛龟在北京的买主
[商城]
 康多乐成犬犬粮(牛肉
 便携式宠物水壶500ml
[工具]  水族箱综合计算器 水族箱容积计算器
关于我们 | 广告合作 | 隐私条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会员中心 | 帮助中心 | 意见反馈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 IntoP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走进宠物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摘编或者复制。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256号院万润风景小区3号楼1单元104室 邮编:100073 电话:010-63353733 京ICP备05055013号
旗下网站
走进宠物网 走进数码网
走进旅游网 走进广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