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登录 ·迷你门户版 | 收藏到QQ/TM ·WAP手机版 ·繁體版 ·iBloginfo ·RSS订阅 高级搜索
猫咪 | 狗狗 | 观赏鱼 | 观赏鸟 | 龟龟 | 宠物兔 | 宠物鼠 | 蟋蟀 | 蜥蜴 | 异宠 | 花卉 宠物库 | 法律库 | 百宝箱 | 影院
新闻 | 百科 | 饲养 | 繁殖 | 训练 | 美容 | 产品 | 诊所 | 创业 供求 | 商城 | 名片库 论坛 | 博客 | 播客 | 相册
  您现在的位置: 走进宠物网 >> 养宠法规 >> 卫生防疫 >> 法律正文
广州市个体兽医管理暂行办法
http://law.intopet.com 日期:2006-11-25 来源:走进宠物网 编辑:怪鸭兽 阅读:
适用范围:广东省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
有 效 性:失效
实施日期
广州市个体兽医管理暂行办法
      (穗府办(1987)76号 一九八七年七月二日)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个体兽医的管理,促进畜牧业发展,依照国务院颁布的《家畜家禽防段条例》和农牧渔业部颁发的《家畜家禽防段条例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个体兽医(含个体兽医联合体)和个体畜禽阉割者。
  第三条 个体兽医和个体畜禽阉割者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市、区、县畜牧部门。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管理和业务技术指导。
  第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开业:
  (一)持有从事兽医实践二年以上的单位证明,经广州市畜牧总公司统一进行的理论考试及格证明,个体兽医主管机关发给的兽医技术操作合格证明的。
  (二)持有畜牧兽医中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助理兽医师以上职称证明,个体兽医主管机关发给的兽医技术操作合格证明的。
  (三)持有乡镇畜牧兽医站发给的禽畜阉割许可证明的。
  第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开业:
  (一)未经单位同意,擅自离职的国家(含集体所有制单位)畜牧兽医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不服从国家分配,毕业未满五年的大、中专毕业生;
  (三)未满服刑期或被剥夺政治权利者;
  (四)医德不良或不宜从事兽医工作者。
  第六条 凡开业须持本人正式户口薄及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有关证明,到当地畜牧部门领取个体兽医或畜禽阉割开业证明书,方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开业。
  第七条 个体兽医和禽畜禽阉割者,必须按核准的业务范围执行,并出示开业证明书和营业执照。
  第八条 遗失开业证明书须在一个月内登报声明作废并向发证部门申请补发新证;若事后又找回原证,应即缴销。
  开业证明书不得伪造、转借和涂改。
  需停业或更改执业地址的,应提前十五天向发证部门缴销开业证明书或作变更登记。
  若开业者死亡,其亲属应在一个月内向发证部门缴销开业证明书。
  第九条 开业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收费。收费标准由广州市畜牧部门拟定、广州市物价部门审批。
  第十条 开业者应每月向畜牧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各按收益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五计缴管理费。
  第十一条 原属集体所有制单位人员,退休后从事此业者,应向原单位缴纳退休基金(最高不超过本人退休金的百分之八十)。否则原单位可以停发退休金。
  第十二条 个体兽医必须认真履行当地畜牧兽医站安排的畜禽防疫卫生宣传和突击性防疫医疗抢救的义务,并建立和健全处方等诊疗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开业者在诊治畜禽疾病中发现或怀疑是传染病时,应采取隔离消毒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兽医防疫部门。
  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规定之一者,由主管部门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当地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对出诊不带开业证明书的罚款五元;
  (二)对不按时换发或缴销开业证明书的,每逾期一天罚款一元;
  (三)对不依时缴纳管理费的,每逾期一天加收滞纳金二元;
  (四)对不及时报告疫情、病疗疫治流行或不履行第十二条所规定的义务而造疗损失的,罚款三百元至二千元;
  (五)对无证从事兽医和畜禽阉割者,除没收其非法所得外,并处以罚款一百元至五百元。
  第十五条 凡对处罚不服者,可在接到处罚通知第二天起十五天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诉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否则,对拒缴罚款者,执罚部门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 罚没款应全额上缴地方财政。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广州市畜牧总公司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本市颁布的有关规定如与本办法有抵触的,执行本办法。

*注:本篇法规已被《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428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2年4月17日 实施日期:2002年4月17日)停止执行(原因: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的色彩,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相关法律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兽医防疫
广州市城镇镇容镇貌管理规定
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从重处罚违反环境
杭州市《信鸽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苏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
杭州市西湖龙井茶基地保护条例
杭州市西湖水域保护管理条例
杭州市苕溪水域水污染防治管理条例
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频道热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北京市养犬审批、登记、年度注册管
 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
 杭州市单位和个人办理《养犬许可证
 上海《犬类准养证》申办对象资格
 台湾动物保护法(2004年修订)
 犬猫输入检疫作业办法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
 北京市犬类防疫管理办法
 沈阳居民如何申办《养犬许可证》
 栏目热门
 北京市犬类防疫管理办法
 北京市养犬卫生防疫管理办法
 台湾传染病防治法(2002年修订)
 台湾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施行细则
 重庆市预防控制狂犬病办法
 包头市动物诊疗管理条例
 湖南省狂犬病防制办法
 兽医卫生证、章及标志管理办法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长春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
Googleintopet.com
发帖子][写日志][RSS订阅][iBloginfo][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发表评论
姓名: * 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内容:
养宠法规--全国最全的宠物法律库Law.IntoPet.com

台湾滑蜥

拉达克滑蜥

山滑蜥
[猫咪]
顿斯科伊猫狮子猫加州闪亮猫
[狗狗]
班道戈犬比熊约克夏豹犬
[水族]
黄金战船黄狗头虎皮鱼
[鸟类]
红脸牡丹鹦灰背椋鸟紫背椋鸟
[龟龟]
密西西比红巨型侧颈龟草原侧颈龟
[兔兔]
塞北兔太行山兔灰栗兔
[鼠鼠]
花鼠黑线仓鼠日本飞鼠
[蟋蟀]
黄脸油葫芦黄斑钟蟋蟀虎甲蛉蟋
[蜥蜴]
台湾滑蜥拉达克滑蜥山滑蜥
 青岛战船水族工作室(
 山西龙城藏獒养殖基地
 嘉定养殖场
 佛冈金茂特种养殖有限
 东方慧蛐蛐罐生产基地
 北京益强生科技有限公
 郑州南方宠物用品有限
 北京迅盟胜创科技发展
 中德合作 群翔(中国
 北京绿友时代园林机械
 淮安民生园艺工程有限
 上海意建晴宠物鸟具用
 通州市富典纺织服饰有
 香香宝贝
 郑州宠物家园
 靓宝贝宠物美容院
 山东啸天宠物职业培训
 全国宠物行业技能培训
 工作犬训练基地
 美好华夏宠物培训
 北京国都宠物乐园
 陶然江亭观赏鱼花卉市
 北京爱斯达名犬交易市
 广东南海大沥新城南宠
[猫咪]
 14公斤巨型宠物猫每只
 狗妈妈收养流浪猫 用
[狗狗]
 女子为死亡爱犬路边搭
 宠物狗产下“猫崽” 
[水族]
 两万锦鲤鱼入北海防止
 美国:鲸鱼搬家乘飞机
[观鸟]
 预防禽流感鸽子也打针
 美国男子为帮宠物鸽“
[龟龟]
 一条道上跑到黑的温室
 宠物店小骗术:氯化铜
[兔兔]
 奇怪!白兔长出四颗獠
 中国首批转基因兔山东
[鼠鼠]
 龙猫可爱之极的宠物
 内地身价上亿富豪赴台
[蟋蟀]
 “斗蟋蟀”国粹冀正名
 迷上捉蟋蟀 38年痴心
[蜥蜴]
 变色龙用长舌捕捉蟋蟀
 奇!眼睛会喷血的冠状
[异宠]
 美11岁少年射杀巨型野
 南美高原发现紫色蛙等
[花卉]
 组合盆栽展台 福寿双
 绿化启用‘金娃娃’京
[创业]
 国家出台“宠物美容师
 南通观赏鱼跃出国门 
[影院]
 让我来救救你——共同
 宠物训养百科
[供求]  寻求绿毛龟在北京的买主
[商城]
 康多乐成犬犬粮(牛肉
 便携式宠物水壶500ml
[工具]  水族箱综合计算器 水族箱容积计算器
关于我们 | 广告合作 | 隐私条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会员中心 | 帮助中心 | 意见反馈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 IntoP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走进宠物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摘编或者复制。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256号院万润风景小区3号楼1单元104室 邮编:100073 电话:010-63353733 京ICP备05055013号
旗下网站
走进宠物网 走进数码网
走进旅游网 走进广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