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全国(不含港澳台)
效力级别:部委规章
有 效 性:有效
实施日期:
或
——由多种动物肉组成,在将这些肉类混合后,全部的肉制品经过了处理,这种处理至少与97/222/EC号决定附件规定的对肉制品中相关的肉类成分的不同处理方式中最强烈的一种相当①;
或
——由多种动物肉类配制而成,在这些肉类成分混合之前,经过了处理,达到了97/222/EC号决定对每种动物肉确定的要求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无关时,删去。
①如有,则注明有关本证书项下肉制品生产用肉的获取的共同体决定的号
码。
4.如为禽肉制品,并且未经过特殊处理,其目的地是成员国和成员的地区,按照90/539/EEC号指令第12条规定得到认可,则该种动物在屠宰前30天未接种新城疫疫苗①。
5.在经过处理之后,采取了一切必要的预防措施,以防止肉制品受到污染。
签发地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② (兽医官员签名)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者姓名大写,资格和职务)
____________________
①无关时,删去。
②公章和签名之颜色必须有别于证书的印刷颜色。
附件五
关于允许欧盟成员国进口第三国肉制品的
第三国名单的委员会决定
(1997年2月28日 97/222/EC)
——(略——译者)
第1条
成员国允许从本规定附件之第I、Ⅱ和Ⅲ部分之名单中所列的第三国或第三国的部分地区进口第97/221/EC号决定所规定的肉制品。肉制品必须按照本决定附件第Ⅳ部分之规定经过处理,并且有按97/221/EC号决定规定的样本签发的兽医证相随。
第2条
本决定从1997年3月1日起生效。
第3条
本决定发至所有成员国。
布鲁塞尔,1997年2月28日
Franz,FISCHLER
委员会成员
附件
第Ⅰ部分
第Ⅱ和第Ⅲ部分所列明的国家中部分地区的说明
┌───┬─────┬─────────┬─────────────────────────┐
│ISO— │ 国家 │ 地区 │ 地区说明 │
│代码 │ ├───┬─────┤ │
│ │ │ 代码│ 含义 │ │
├───┼─────┼───┼─────┼─────────────────────────┤
│ │ │ │ │联邦州Rio Grande do Sul,Santa Catarina, Parana,│
│ BR │ 巴西 │ BR2 │ 95/1 │ │
│ │ │ │ │Sao Paulo和 Mato Grosso do Sul │
├───┼─────┼───┼─────┼─────────────────────────┤
│ BR │ 巴西 │ BR3 │ 95/1 │BR2所代表的区域之外的全巴西 │
├───┼─────┼───┼─────┼─────────────────────────┤
│ CZ │捷克共和国│ Cz1 │ 95/1 │Breclav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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