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湖南省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
有 效 性:有效
实施日期:
疫密度达到100%,全省牛、羊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和5%以下。由省畜牧水产局每年选择10个左右基建地县的县级防检站,按每个10万元进行改造和建设。加快制定湘西黄牛、湘东黑山羊、石门马头羊标准以及原料奶和奶品质量标准,建立优质肉牛评定分级方法与标准,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按照国际国内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加快相关认证和卫生注册的步伐。
六、支持基地县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品种改良和疫病防治技术服务体系,省计委和省畜牧水产局重点支持草食动物生产基地县的县、乡两级品种改良网络和重点乡(镇)的兽医站建设。按照每个品改站5—10万元的标准,每年建设或改造10个左右生产基地县的县级草食动物品改站,省畜牧水产局对年冷配改良牛达到4000头以上的县品改站,按照每个3万元予以补助;对存栏能繁母牛达到2000头以上、冷配改良牛400头以上的乡(镇)的兽医站,每个补助1万元进行改造和建设。
七、以优惠政策促进草食动物发展。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农民可以将生产能力低、生产条件差的一般耕地改为草场,种植牧草或饲料作物,建造临时性畜牧场和饲养场,发展草食动物养殖业。非固化、临时性畜禽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对永久性畜禽养殖用地,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征用手续。允许草食动物养殖场(户)在不改变农用地用途的前提下,经依法批准,通过租赁、承包、入股、联营等方式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对新上生产、加工项目,在城建配套、环保等项目收费上给予一定比例的减免;对重点畜产品加工企业和养殖业大户的生产用电要给予大力支持,电价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商业银行要继续加大对草食动物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户生产经营的信贷支持力度,农村信用社要积极开展草食动物饲养农户小额信贷和联保信贷业务,满足农户生产资金需要。保险部门要结合实际需要,增加草食动物险种,探索开展调运、生产及其他灾害性的保险业务。在工业结构调整和技改项目的安排中,要重点支持畜产品加工项目。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扶持饲料工业发展、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加快草食动物专用饲料生产和推广应用。
八、建立联合协调的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把草食动物发展纳入国民经济计划,有关部门要将草食动物发展作为重点,逐步加大投入力度。建立草食动物发展投入联合协调机制,对具体参与草食动物养殖、品改、加工的企业和个人,无论所有制如何,均可给予相应的贴息、补助和奖励。在每年的12月份,由省政府组织,召集计委、财政、农办、农业、乡镇企业、扶贫等部门,研究下一年度草食动物发展内容,确定龙头企业、生产基地、良种引进和品种改良等方面的建设内容,以项目为纽带,在不改变现有投资管理模式和用途的前提下,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业基本建设资金、养殖业发展资金、财政支出资金、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乡镇企业贷款贴息资金和财政扶贫资金进行整合,根据确定的贷款贴息政策和资金补助政策,集中投入,推进草食动物产业快速发展。各市州在省扶持的基础上,要加大投入,解决草食动物发展存在的问题。上述有关补助政策暂定3年,以后再视情况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
九、加强发展草食动物的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发展草食动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草食动物发展基地县要成立草食动物发展领导机构,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搞好产前、产中、产后的各项服务。要进一步优化草食动物发展环境,严禁设立有碍草食动物及其加工制品流通的各种关卡,确保货畅其流;严禁向企业和农民乱收费、乱摊派,使农民真正从发展草食动物生产中得到实惠,确保草食动物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