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广西壮族自治区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
有 效 性:有效
实施日期:
业化开发项目(繁育体系建设)2004—200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4]16号)要求,抓好奶水牛繁育体系建设。同时,要逐步推广羊人工授精技术。要采取有效措施,激励科技人员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主动为农民服务。
(二)大力发展草业,加强农作物秸秆的开发和利用。牧草是发展草食动物规模养殖的物质保证。要按照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的原则,开展草地资源普查,编制草地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建立健全草地监督管理机构,落实草地保护建设经费。加强草地围栏、道路、灌溉等草地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种植象草等高光效高产牧草,推广在果园套种象草和豆科牧草,在冬闲田种植黑麦草。加大秸秆饲料的开发力度,重点做好甘蔗尾梢、杂交玉米秆、花生藤等农作物秸秆的开发利用,通过利用农作物秸秆养畜和过腹还田,增加有机肥投人,提高种养综合效益。
(三)努力搞好养殖小区的规划建设。养殖小区是指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畜(禽)种、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的要求,在村屯外集中连片建设的标准化、适度规模的养殖场点。养殖小区的建设要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市场运作的方式进行,以业主投入为主,政府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扶持。各地要将养殖小区的建设与农业综合开发、贫困村扶贫产业开发、高效农业和生态农业规划、退耕还林(还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做好养殖小区的布局、选址、设计、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要根据市场需求和区域优势因地制宜地确定养殖小区的养殖品种,并重点建设一批示范养殖小区,通过示范使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养殖小区的优势,提高他们参与小区养殖的积极性。
(四)积极推进产业化经营。要认真落实扶持畜牧业龙头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大力培育畜牧业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其在发展草食动物规模养殖中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要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增强其凝聚力,切实提高草食动物生产和经营的组织化程度。要注意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和经济能人从事草食动物的规模养殖及其产品的加工。实施品牌战略,努力打造草食动物产品品牌。自治区重点打造环江黄牛、隆林山羊、都安山羊、合浦狮头鹅等优质产品品牌;各地对当地有一定影响的草食动物养殖业优质产品,要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着力支持养殖企业创名牌、树名牌,以名牌效应促进草食动物规模养殖的发展。要加强全区畜牧产品供求信息交流平台和交易网络的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和农民通过利益联接方式建立稳定的饲草供求关系和养殖业产品回收网络。
(五)强化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重点加强口蹄疫、山羊痘、炭疽、牛羊出血性败血症、奶牛结核病、牛布鲁氏杆菌病、山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等草食动物重大疫病的防治工作。按照科学的免疫程序和免疫办法,加大草食动物重大疫病免疫工作的力度,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乡镇兽医站要在引种、饲养、销售等各个环节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协助养殖业主做好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净化等工作。
(六)优化用地环境,实行优惠的用地政策。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草食动物规模养殖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引导和鼓励农民根据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理流转,形成相对集中、连片开发的草食动物规模养殖小区。草食动物规模养殖小区建设使用国有土地的,除
法律规定可以采用划拨方式提供用地外,可依法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有偿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兴建草食动物规模养殖小区,占用耕地的,按“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开垦补充。
(七)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要综合利用财政资金、信贷资金和民间资本,加大对草食动物规模养殖的投入。在发展草食动物规模养殖的起步阶段,各级人民政府应调整和优化支农资金的支出结构,适当集中财力,增加投入,推动草食动物规模养殖的发展。对草食动物规模养殖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要给予必要的扶持,同时加大对草食动物新品种引进、改良和良种基地建设的资金投入。按照分级财政的原则,从2005年起,自治区财政每年将在自治区水产畜牧局的部门预算中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优质荷斯坦奶牛胚胎移植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支持各地引进优质荷斯坦奶牛,具体方案由自治区水产畜牧局商自治区财政厅制订,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扶贫开发主管部门对贫困村规模养殖草食动物的农户要优先安排小额扶贫贷款;对少数发展草食动物规模养殖有特殊困难的贫困农户,可通过赊销、低价提供种畜等方式给予适当的优惠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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