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黑龙江省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
有 效 性:有效
实施日期:
关于制定《黑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规定》的说明
(一九八八年八月十日)
实验动物科学是一门新的综合性科学,它涉及的领域比较广泛,并与生命科学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在科学研究、生物制剂、安全评价等方面起着重大的作用。实验动物质量的好坏也直接关系到人类的健康。实验动物科技与相关的技术是衡量现代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这门科学不快快发展起来,很难满足现代化建设需要。
目前,我省的实验动物工作还比较落后,至今没有一个专门的法规加以协调和管理,很不适应日益发展的科学需要。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机构和专门的规定加以协调,因而不能进行有效的管理,也影响了我省实验动物的质量提高。为了加强对我省实验动物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实验动物质量,以适应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省科委组织起草这个《规定》。本《规定》的制定,将进一步促进全省实验动物工作迈向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在起草《规定》的过程中,我们感到,实验动物有各类、各系、各级之分,实验目的也各不相同,就全省而言,只能实行宏观管理,不可能替代各系统、各单位的具体要求。对那些必须加强管理的工作,《规定》中已明确提出,涉及一些比较具体的要求则准备通过实施细则来提出。这样可以使《规定》具有相对稳定性。
本《规定》要求,参照标准申请颁发合格证书是这项工作的中心任务。合格证分三大类,即“实验动物机构认可合格证”、“实验动物管理人员资格认可证”和“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为了便于管理和促使实验动物机构不断努力提高水平,按实验动物机构的规模、技术力量、仪器设备、动物的品种及总饲养量,分四个等级,并制定相应等级的机构标准。各有关单位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参照标准申请相应的等级,今后条件改善后亦可申请更高一级的认可合格证。“实验动物管理人员资格认可证”准备分为四级,即高、中、初和实习级。根据各类、各系、各级实验动物的标准,有关单位可申请单项或多项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制定《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实验动物质量,而技术力量、仪器设备及设施则是保证实验动物质量的先决条件。根据我省实际情况。认可合格证制度可分为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申请颁发“实验动物机构认可合格证”和“实验动物管理人员资格认可证”,第二阶段颁发“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
有关《规定》的实施细则及标准,省科委准备组织力量抓紧制定,从一九八八年下半年起分批发布。实施细则是《规定》实施时的补充说明,制定的原则要先易后难,分阶段实施;标准是《规定》实施的技术要求,根据“急需并且条件已成熟的先制定的原则,逐个制定,逐渐形成完整的标准系列。
考虑向国际先进水平靠拢,以便科研论文、检测结果和生物制品能被省外和国外接受,标准不能定得太低,可分阶段逐步达到各项标准。具体实施方案和要求由实施细则说明。
《规定》第十条确定“各实验动物机构,应向省科委申请单项或多项实验动物认可合格证。就是允许一个单位可以逐步创造条件,分项达到标准,分项领取合格证。因此,各单位可根据《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度规划。
为了保证《规定》的实施,我们准备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组织建设
为了统一思想和协调动作,由省科委牵头成立黑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该部门为兼职人员组成),来组织协调和推动《规定》的贯彻执行。
(二)制定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是制定全省性有关实验动物机构。人员及质量等方面的考核方法和要求。
(三)动员各系统、单位开展自查
《规定》发布以后,先在医学卫生、医药、科学研究等系统选择部分不同类型的单位试点。进行实验动物机构认可合格证的申请发放工作,选择适当时机在我省全面展开。在此之前,各有关单位可根据《规定》先行自查。
(四)落实监测单位
组织和支持有一定工作基础和条件的单位合作,承包有关实验动物的环境、遗传、微生物、设施、管理等方面的检测和鉴定任务。
(五)宣传教育
1.省科委组织召集有关部门介绍《规定》制定的意义、产生过程和主要内容及实施步骤、要求等,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规定》的实施。
2.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向社会宣传、介绍《规定》,提高人们对实验动物在现代化建设,特别是在关系人类健康长寿的生命科学探索中作用的认识,提高人们对生产和应用合格实验动物的紧迫感和自觉性,从而把我省实验动物的生产和应用水平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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